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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慧出席“全国双语法官培训基地”授牌仪式并讲话 9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和国家民委在中央民族大学举办“全国双语法官培训基地”授牌活动暨全国法院维汉双语法官培训班开班式。国家民委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刘慧出席活动并指出,我们要将学校打造为民族法律人才培养基地、民族法学研究基地和法律文化交流基地,为民族地区培养更多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熟悉了解各民族情况的双语法官。此次培训班为期一个月,来自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法院和兵团法院的30名维汉双语法官将在此接受集中培训。据悉,自2014年起,最高法院与国家民委每年联合在民族院校举办全国法院藏汉、维汉双语法官培训班,目前已累计培训双语骨干法官200余人次。 中国民族语文翻译局2016年壮语文新词术语翻译专家审定会在崇左市召开 9月9日至13日,中国民族语文翻译局2016年壮语文新词术语翻译专家审定会暨壮语文智能翻译软件研讨会在广西崇左市天等县召开,北京、广西、云南等地30名全国壮语翻译专家学者参加会议,对近两年壮语翻译的新词术语进行讨论审定和经验交流。中国民族语文翻译局副局长李万瑛出席会议并讲话。 安徽省首个民族团结公益广告宣传片开播 日前,安徽省民委精心打造的3段民族团结公益广告宣传片开始在合肥市户外和公交移动媒体上正式播放,为期一个月。此次是安徽省首次制作民族团结公益广告宣传片。同时,省民委还将公益广告宣传片光盘下发各地,要求积极做好宣传片播放和民族团结宣传月工作。 重庆市制定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民贸企业认定工作 近日,重庆市民宗委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民族贸易县内民族贸易企业认定及相关工作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和规定了民贸企业的认定条件。要求民族贸易企业必须同时符合,在民族贸易县内登记注册且具备企业法人资格;该法人企业主营业务(依据工商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必须是经销少数民族特需品或生产生活必需品或收购(加工、销售)民族地区农副产品;经销少数民族特需品、生产生活必需品、收购(加工、销售)民族地区农副产品销售额占该法人企业全部销售额60%以上的企业三个条件才能进行认定。《实施意见》还进一步明确和完善了民族贸易企业的认定原则,对民族贸易企业认定管理的制度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 贵州省黔东南州推行“五个协议同时签”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模式初见成效 近日,贵州省黔东南州委、州政府率先探索建立“五个协议同时签”搬迁安置模式,即签订“搬迁协议”,确保每户有一套住房并人均住房面积不少于20平方米,并同意按期拆除旧房;签订“培训协议”,确保有就业意愿的群众掌握一门务工技能和熟悉城镇基本生活技巧;签订“就业协议”,确保每户至少有1人以上就近就地就业;签订“入学教育协议”,保障搬迁群众子女就近就地就学,共享同城教育优惠;签订“土地流转协议”,引导群众流转承包地经营权,推动资源变资产,资产变资本。 海南省五指山开展少数民族农民工“求学圆梦行动” 近日,88名来自五指山市各乡村基层具有初中(含)以上学历的农民工参加海南省五指山市2016年少数民族农民工“求学圆梦行动”入学考试,参加考试者年龄最小的19岁,最大的52岁。通过考试的农民工将被择优录取到海南广播电视大学,在2年内通过业余时间学习完成专业计划课程,成绩合格后可取得国家承认的大专学历和职业技能证书。年度计划内招生的大专学费、考试费和教材费由五指山市承担。取得大专学历、成绩优异的农民工2年后还将有机会免费免试继续参加专升本进一步提高学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