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数民族事业十二五规划重要论述摘编
2012年7月12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 《少数民族事业 “十二五”规划》,就推动和发展少数民族各项事业作出了具体规定。长期以来,作为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民族语文翻译工作起到了桥梁和纽带的关键作用。现将规划中有关民族语文翻译工作的重要论述摘编如下,供民族语文翻译工作者参考使用。
一、关于翻译工作的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解决少数民族事业发展中的特殊困难和问题为重点,采取特殊政策措施,不断加大对少数民族事业的扶持力度,全面提升少数民族事业发展水平。
二、关于翻译事业的发展
加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科普工作,加大双语科普工作力度,扶持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科普读物的翻译出版。
继续实施西新工程,加强少数民族语言广播影视节目制作、译制能力建设。
实施新闻出版东风工程和新疆文化建设春雨工程,加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出版能力和信息化建设,加大对国家级少数民族文字出版基地建设的支持力度,提高优秀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外文出版物和优秀少数民族文字出版物双向翻译出版的数量和质量,支持基层出版物发行网点建设。
加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规范化信息化建设。
加强少数民族古籍保护、抢救、搜集、整理、翻译、出版和研究等工作。
三、关于翻译人才队伍的建设
加强少数民族各类人才队伍建设,提升民族地区发展的智力支撑能力。
积极推进民族地区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农牧区实用人才、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等各类人才队伍建设。